公费上大学,毕业有岗!广西将招收1571名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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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费上大学,毕业有岗!广西将招收1571名→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发布(fābù)
关于(guānyú)做好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
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(tōngzhī)
自治区(zìzhìqū)教育厅网站截图。
具体(jùtǐ)招生事宜如下↓↓
(一(yī))招生数量:面向全区招收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(sìniánzhì)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1571名。
(二)培养院校:广西师范大学、广西民族大学、南宁师范大学、北部湾大学、玉林师范学院(shīfànxuéyuàn)(xuéyuàn)、百色学院、贺州(hèzhōu)学院、广西民族师范学院、广西科技师范学院、桂林师范学院等10所院校。
(三(sān))招生专业(zhuānyè):普通高中(gāozhōng)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(jiàoyù)专业203名(míng)(míng)(míng)(míng)(míng)、小学教育(壮语(zhuàngyǔ)文方向)5名、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322名(定向义教学(jiàoxué)段(duàn)172名、高中150名)、英语专业175名(定向义教学段90名、高中85名)、物理学专业279名(定向初中(chūzhōng)137名、高中142名)、生物科学(或生物技术)专业97名(定向初中53名、高中44名)、地理科学专业86名(定向初中44名、高中42名)、化学专业89名(定向初中49名、高中40名)、音乐学专业49名(定向义教学段31名、高中18名)、美术学专业36名(定向义教学段24名、高中12名)、体育教育专业54名(定向义教学段41名、高中13名)、心理学(xīnlǐxué)(或应用心理学)145名(定向义教学段112名、高中33名)、科学教育31名(定向中小学培养)。以上专业除小学教育、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2个专业外,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,具体招生学校、计划(jìhuà)数、定向从教县(市、区)、定向从教学段详见《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》(附件1)。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,不单列(dānliè)下达,计划下达后,一律不再(bùzài)追加,不得调整招生计划。
(四)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(dìqū)县、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(gōngzuò)重点县和边境县(市、区)的本科层次(céngcì)定向师范生培养,纳入地方优师计划。
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(hùjí)普通高中毕业生,招生不(bù)限地域,允许跨市、县(市、区)报考。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忠诚(zhōngchéng)党和人民教育(jiàoyù)事业,热爱教育工作,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(shīfàn)专业,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(市(shì)、区)安排,到协议约定的定向县(市、区)幼儿园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高中任教不少于6年。
(二)身体健康,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(zhǐdǎo)意见(yìjiàn)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(jiàoshīzīgé)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(试行)》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(zhāopìn)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,并且体检结果合格。
(三)考生(kǎoshēng)应参加我区2025年普通高考统考,高考总分(zǒngfēn)应达到202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四)报考音乐、美术、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,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(tǒngkǎo)(tǒngkǎo)对应科类考试或(huò)体育统考,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2025年相应(xiāngyìng)类别本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五)报考小学教育(壮语(zhuàngyǔ)文方向(fāngxiàng))专业的考生需会讲壮语(含各地壮语方言)。
(一)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(jìhuà)
由自治区(qū)教育厅统一收集(shōují)发布各有关县(市、区)的定向培养需求,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。
(二(èr))报名和志愿填报
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(běnkē)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,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(lánzhōng)填报指定(zhǐdìng)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。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招生应经过面试(miànshì)环节,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。面试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(kāizhǎn):
1.面试主要(zhǔyào)对考生将来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(fāngxiàng))教师职业(jiàoshīzhíyè)所需的基本条件、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。面试主要内容有:语言表达。
2.面试由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(de)培养院校负责组织,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协助配合。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高校教师教育专家、一线中小学(zhōngxiǎoxué)优秀教师(或(huò)(huò)校长)、教育(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)行政部门(xíngzhèngbùmén)成员5名或7名组成。面试的时间、地点等由培养院校自行安排,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培养院校网站公布。
3.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,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填报了地方(dìfāng)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(tígōng)给(gěi)培养院校。小学教育(壮语文(wén)方向)专业的培养院校按照计划数1:1.5的比例,组织考生面试。面试结束后,培养院校将面试合格(hégé)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。
由(yóu)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,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(gāofēn)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。报读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,不能退档,不能转学,不能转专业,否则取消(qǔxiāo)当年录取资格。
1.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(péiyǎng)院校和定向县(市、区(qū)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。《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《协议书》,见附件2)由自治区教育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(liánhé)制订,培养院校印制。
2.培养院校将《协议书》随本校《录取通知书》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。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(jīng)考生本人及其(qí)监护人签字的《协议书》,按(àn)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(bào)到入学。不签订该协议书的,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3.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、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《协议书》,邮寄或(huò)送达定向县(市、区(qū))教育局。
4.定向县(市、区)教育局收到《协议书》后,经当地教育局、人(rén)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(huò)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(jiāgài)公章后,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。
培养院校(yuànxiào)将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,对其入学资格(zīgé)条件进行相关审核,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(bèiàn)。如(rú)复查不合格,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、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。
(一)培养(péiyǎng)形式。培养层次为(wèi)高中起点本科层次,学制(xuézhì)为4年。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,围绕培养目标,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,加强教学管理,确保培养质量。
(二)学籍管理。定向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按照普通(pǔtōng)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。加强学籍动态管理,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,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(kǎohé),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(jiùdú)资格。
(一)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(gāoděngxuéxiào)本科(běnkē)毕业证书和相应的(de)教师资格证书后,由定向县(市、区)组织专项招聘考核、参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组织体检,考核和体检合格后,由定向县(市、区)按协议安排(ānpái)就业。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,解除协议,退还给培养(péiyǎng)院校已(yǐ)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,重新择业。
(二)定向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,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。毕业时(shí)不履行定向培养(péiyǎng)协议的,要按规定(ànguīdìng)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,并赔偿违约金,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,并予以公布。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(bìyèshēng)的学历深造、职称晋升、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。
(三)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,免缴住宿费,并补助生活费,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。在安排国家和(hé)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(shí),培养对象(péiyǎngduìxiàng)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(四)定向师范毕业生到(dào)教学(jiàoxué)岗位后,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机构编制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(děng)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。
(一)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生招生是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(de)重要环节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,引导(yǐndǎo)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(bàokǎo)定向师范生,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。
(二)各有关县(xiàn)(市(shì)、区)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(shèhuì)保障局,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《协议书》的工作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《协议书》寄送至培养院校(yuànxiào)。
(三)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照(ànzhào)规定(guīdìng)的(de)程序、标准(biāozhǔn)和时间,切实做好定向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。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、公平公正。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,一经查实,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(zīgé),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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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(jìhuàbiǎo)
广西(guǎngxī)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(2025年)
来源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(wǎngzhàn)
广西云(yún)-广西日报出品

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发布(fābù)
关于(guānyú)做好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
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(tōngzhī)

自治区(zìzhìqū)教育厅网站截图。
具体(jùtǐ)招生事宜如下↓↓
(一(yī))招生数量:面向全区招收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(sìniánzhì)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1571名。
(二)培养院校:广西师范大学、广西民族大学、南宁师范大学、北部湾大学、玉林师范学院(shīfànxuéyuàn)(xuéyuàn)、百色学院、贺州(hèzhōu)学院、广西民族师范学院、广西科技师范学院、桂林师范学院等10所院校。
(三(sān))招生专业(zhuānyè):普通高中(gāozhōng)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(jiàoyù)专业203名(míng)(míng)(míng)(míng)(míng)、小学教育(壮语(zhuàngyǔ)文方向)5名、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322名(定向义教学(jiàoxué)段(duàn)172名、高中150名)、英语专业175名(定向义教学段90名、高中85名)、物理学专业279名(定向初中(chūzhōng)137名、高中142名)、生物科学(或生物技术)专业97名(定向初中53名、高中44名)、地理科学专业86名(定向初中44名、高中42名)、化学专业89名(定向初中49名、高中40名)、音乐学专业49名(定向义教学段31名、高中18名)、美术学专业36名(定向义教学段24名、高中12名)、体育教育专业54名(定向义教学段41名、高中13名)、心理学(xīnlǐxué)(或应用心理学)145名(定向义教学段112名、高中33名)、科学教育31名(定向中小学培养)。以上专业除小学教育、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2个专业外,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,具体招生学校、计划(jìhuà)数、定向从教县(市、区)、定向从教学段详见《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》(附件1)。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,不单列(dānliè)下达,计划下达后,一律不再(bùzài)追加,不得调整招生计划。
(四)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(dìqū)县、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(gōngzuò)重点县和边境县(市、区)的本科层次(céngcì)定向师范生培养,纳入地方优师计划。
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(hùjí)普通高中毕业生,招生不(bù)限地域,允许跨市、县(市、区)报考。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忠诚(zhōngchéng)党和人民教育(jiàoyù)事业,热爱教育工作,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(shīfàn)专业,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(市(shì)、区)安排,到协议约定的定向县(市、区)幼儿园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高中任教不少于6年。
(二)身体健康,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(zhǐdǎo)意见(yìjiàn)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(jiàoshīzīgé)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(试行)》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(zhāopìn)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,并且体检结果合格。
(三)考生(kǎoshēng)应参加我区2025年普通高考统考,高考总分(zǒngfēn)应达到202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四)报考音乐、美术、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,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(tǒngkǎo)(tǒngkǎo)对应科类考试或(huò)体育统考,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2025年相应(xiāngyìng)类别本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五)报考小学教育(壮语(zhuàngyǔ)文方向(fāngxiàng))专业的考生需会讲壮语(含各地壮语方言)。
(一)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(jìhuà)
由自治区(qū)教育厅统一收集(shōují)发布各有关县(市、区)的定向培养需求,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。
(二(èr))报名和志愿填报
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(běnkē)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,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(lánzhōng)填报指定(zhǐdìng)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。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招生应经过面试(miànshì)环节,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。面试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(kāizhǎn):
1.面试主要(zhǔyào)对考生将来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(fāngxiàng))教师职业(jiàoshīzhíyè)所需的基本条件、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。面试主要内容有:语言表达。
2.面试由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(de)培养院校负责组织,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协助配合。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高校教师教育专家、一线中小学(zhōngxiǎoxué)优秀教师(或(huò)(huò)校长)、教育(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)行政部门(xíngzhèngbùmén)成员5名或7名组成。面试的时间、地点等由培养院校自行安排,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培养院校网站公布。
3.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,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填报了地方(dìfāng)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(tígōng)给(gěi)培养院校。小学教育(壮语文(wén)方向)专业的培养院校按照计划数1:1.5的比例,组织考生面试。面试结束后,培养院校将面试合格(hégé)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。
由(yóu)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,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(gāofēn)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。报读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,不能退档,不能转学,不能转专业,否则取消(qǔxiāo)当年录取资格。
1.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(péiyǎng)院校和定向县(市、区(qū)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。《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《协议书》,见附件2)由自治区教育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(liánhé)制订,培养院校印制。
2.培养院校将《协议书》随本校《录取通知书》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。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(jīng)考生本人及其(qí)监护人签字的《协议书》,按(àn)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(bào)到入学。不签订该协议书的,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3.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、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《协议书》,邮寄或(huò)送达定向县(市、区(qū))教育局。
4.定向县(市、区)教育局收到《协议书》后,经当地教育局、人(rén)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(huò)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(jiāgài)公章后,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。
培养院校(yuànxiào)将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,对其入学资格(zīgé)条件进行相关审核,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(bèiàn)。如(rú)复查不合格,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、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。
(一)培养(péiyǎng)形式。培养层次为(wèi)高中起点本科层次,学制(xuézhì)为4年。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,围绕培养目标,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,加强教学管理,确保培养质量。
(二)学籍管理。定向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按照普通(pǔtōng)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。加强学籍动态管理,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,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(kǎohé),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(jiùdú)资格。
(一)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(gāoděngxuéxiào)本科(běnkē)毕业证书和相应的(de)教师资格证书后,由定向县(市、区)组织专项招聘考核、参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组织体检,考核和体检合格后,由定向县(市、区)按协议安排(ānpái)就业。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,解除协议,退还给培养(péiyǎng)院校已(yǐ)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,重新择业。
(二)定向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,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。毕业时(shí)不履行定向培养(péiyǎng)协议的,要按规定(ànguīdìng)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,并赔偿违约金,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,并予以公布。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(bìyèshēng)的学历深造、职称晋升、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。
(三)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,免缴住宿费,并补助生活费,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。在安排国家和(hé)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(shí),培养对象(péiyǎngduìxiàng)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(四)定向师范毕业生到(dào)教学(jiàoxué)岗位后,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机构编制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(děng)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。
(一)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生招生是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(de)重要环节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,引导(yǐndǎo)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(bàokǎo)定向师范生,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。
(二)各有关县(xiàn)(市(shì)、区)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(shèhuì)保障局,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《协议书》的工作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《协议书》寄送至培养院校(yuànxiào)。
(三)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照(ànzhào)规定(guīdìng)的(de)程序、标准(biāozhǔn)和时间,切实做好定向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。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、公平公正。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,一经查实,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(zīgé),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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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(jìhuàbiǎo)
广西(guǎngxī)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(2025年)


来源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(wǎngzhàn)
广西云(yún)-广西日报出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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